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99地方特考刑法第二題妄答 -- 我仍有故意之容許事實錯誤不罰

1. 誤以為乙男要對其侵害而發生容許事實錯誤之行為人甲,以噴霧劑噴灑致乙眼睛受傷行為雖仍具有傷害構成要件該當性,但以發生構成事實錯誤論,以欠缺故意論而不犯刑法277I 之傷害罪。
 
2. 甲女的先下手為強的傷害構成要件行為,學說上雖以欠缺故意論 -- 但事實上甲女當然還是有故意,故也不能以刑法第284I 過失傷害罪論處。
 
3. 綜合以上論述,甲女不犯傷害罪更不犯過失傷害罪而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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