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97司法事務官刑法第二題妄答 -- 雷克斯龍推事之加重強制性交狼之意圖逍遙法外

甲的部分
甲基於加重強制性交之故意,以藥劑加入飲料之預備加重強制性交構成要件該當行為,欲啟動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進程,因丙女未飲離去致因果歷程雖有準備卻未真正啟動,加重強制性交既遂結果未發生。

甲縱有此一不法意圖,惟,預備犯之處罰以刑法特別規定者為限,甲之預備加重強制性交行為,既未達使之性器官接合之未遂階段,遽不能類推適用加重強制性交未遂規定,甲雖具有加重強制性交意圖並實現其預備行為但依罪刑法定原則,仍不能以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名繩之。(10V(1)/222I(4)/222II)

乙的部分
1. 乙圖利媒介的部分
乙意圖營利,以收受甲之3萬元酬金約同事丙女赴 KTV 唱歌以便使甲與丙女為染指(強制性交)之媒介行為,使甲以違反丙女意願之藥劑方式預備啟動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進程,因甲之預備行為不犯罪致乙不能以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未遂罪論處。(231-1I)

2. 乙不純正不作為幫助加重強制性交的部分
2-1 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時,負有防其發生之義務,刑法第15條第二項定有明文。又幫助構成要件該當行為之成立,以正犯成立既遂或未遂罪名為前提。

2-2 具身分之人乙,基於不純正不作為幫助故意和加重強制性交故意,媒介邀約丙成功至 KTVT 唱歌而進入其保證人地位,以違反保全型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的不加阻止甲之加重強制性交意圖之不作為;並於遇見犯罪危險發生後離去之不作為的2 個不作為之消極幫助,幫助甲預備啟動加重強制性交因果進程。

但該些幫助並未有效作用於被幫助人甲且使之得逞而未成立幫助構成要件行為該當。

2-3 故乙也不能以不純正不作為幫助加重強制交未遂罪名處罰而不犯罪。(15II/222I(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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